Reed Smi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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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资讯科技

资讯科技与电子商务

本行为众多资讯科技公司提供法律服务,内容包括合资兴办互联网入门网站、资讯科技权利的许可、分销、特许,还为互联网服务供应商、应用服务供应商、互联网内容供应商提供服务。我们在草拟外判协议、软硬件协议、网站开发协议、网站主管协议、自选影院服务协议方面有丰富经验,并日益专注在中国境内经营电讯和电子商务的事宜。我们与北京办事处紧密合作,为在中国境内有商业利益的客户服务。在这方面,北京办事处提供实质有利的条件。

本行亦为众多从事线上交易的证券经纪行服务,处理香港联合交易所第3代自动对盘及成交系统、买卖盘传送系统以及相关系统。本行累积的经验与科技的发展并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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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

多年来,齐伯礼的诉讼队伍一直是以本地实力最雄厚的队伍之一而闻名,这在就各类知识产权和相关权利提出起诉或抗辩的侵权诉讼活动中亦反映出来。无论是申领入屋查取令、临时禁制令,还是追究一般侵权活动,本行都有专业知识和人员支援,因而可有效迅速行动。本行是少数几个有处理侵犯专利案件经验的律师行之一。在首宗由香港高等法院审理的域名争议诉讼中,本行是胜诉一方的代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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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与娱乐

我们无论在争讼和非争讼事务方面,都有广泛的经验,我们的客户包括艺人个人、电影公司、报社、唱片公司、娱乐零售商店、大型国际出版社及多媒体公司服务,我们代表这些客户处理他们在经营业务中各方面的事务,尤其是诽谤 ( 包括在互联网作出的诽谤)、违约纠纷 ( 包括雇佣纠纷)、宣传权及监管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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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版权、专利、设计

本行承办大量知识产权工作,工作来自香港众多从事广泛行业的公众和私人公司、海外律师行、专利和商标代理机构,还有海外公司直接委托。我们的知识产权工作包括在香港、中国以至全世界范围的专利、设计、商标注册、异议、修正程序,以及知识产权的强制执行(包括以民事和刑事途径),开拓保障知识产权的方法,草拟、谈判知识产权合同,例如:特许、许可、分销、制造的转让技术秘诀。我们以工作的效率和反应迅速为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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